判決書指出,思思與小安婚姻關係存續中,但思思自2025年起察覺丈夫行蹤有異,懷疑他在婚外另築生活圈,便開始積極蒐證,結果發現小安駕駛的車輛頻繁停靠在小貓住處,甚至經常在該處過夜,兩人關係早已超越普通朋友。
人夫偷吃噁喊「想做愛」!妻質問竟不否認
更關鍵的是,思思取得小安手機內的對話紀錄,小貓曾詢問小安是否真心想離婚,小安直言「想,我想要自由,不喜歡人家管我」,甚至還有極度露骨的對話,小安表示「想做愛」,小貓則回應正在幫母親洗澡、煮晚餐等,顯見互動極為親密。此外,思思開口質問小安「你帶著女人在外面,有房子跟女人生活,沒有嗎?」小安起初並未正面否認,隨後更脫口說出「你說有就有」,等於親口承認自己與小貓同居。
偷拍對話算違法?法官:符合比例原則
面對正宮鐵證如山,小安與小貓在法庭上抗辯,主張思思提出的錄音、照片及手機對話資料涉及個人隱私,質疑取得證據的方式違法,要求法院不予採信。不過,法院認為,民事訴訟法對於證據能力並無一概排除隱私證據的規定,仍須衡酌取得手段、保護法益、發現真實與訴訟必要性。
法院審酌後認定,思思取得照片及手機資料並非使用強暴、脅迫等嚴重侵害人格尊嚴的極端方式,且對於證明配偶權是否遭侵害具重要性與必要性,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採為判決依據。
偷情長達12年!遭判「破壞婚姻幸福」賠40萬
法院最終認定,小安明知自己有婚姻,小貓也清楚小安已婚,兩人卻仍長期過著如夫妻般的生活至少12年,並有性行為發生,顯然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可容忍的朋友交往範疇,嚴重侵害思思的配偶權。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侵害期間長短及思思所受的精神痛苦等情形,認為原告求償100萬元慰撫金過高,應核減為40萬元較為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