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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血緣爭議重啟調查?內政部: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可申請
內政部戶政司專委潘營忠表示,戶籍登記事項若有相關變動,依《戶籍法》規定,應由本人或是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攝影李文馨

蔣萬安血緣爭議重啟調查?內政部: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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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2:26:00最後更新 2026/09/17 12:35:39

記者:

李文馨

台北市長蔣萬安血緣之謎未解,內政部2002年曾召開跨部會會議,並作成行政解釋,後據此發函台北市戶政主管機關,讓章孝嚴改姓蔣。面對如今出現新事證,外界要求內政部重新調查當年行政認定是否有瑕疵。內政部今天(17日)表示,戶籍登記事項均依法辦理,如後續涉及戶籍事項變動,依《戶籍法》規定,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至於誰屬於利害關係人,則須依個案認定。
信民協會創會理事長黃清龍14日在新書發表會上表示,前總統蔣經國否定章亞若所生雙胞胎與他有關,這直接衝擊蔣萬安父親章孝嚴改姓蔣的合法性,呼籲內政部重新審視,依法撤銷台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於2002年准予章孝嚴變更生父為蔣經國之違法行政處分。
媒體今天在行政院會上關切此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戶政事務都有相關制度,中央、地方都會依法行政。
內政部戶政司專委潘營忠表示,戶政機關依法辦理各項戶籍登記事項,戶籍登記事項如果後續有相關變動,依《戶籍法》規定,應由本人或是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
媒體詢問,面對目前提出的新資料,內政部是否認為已足以啟動調查;另有關利害關係人認定,郭禮伯之子郭貽熹是否具備資格提出撤銷申請。潘營忠回應,沒有其他補充事項。
媒體進一步追問,內政部是否會重啟調查,李慧芝僅表示,內政部已說明會依法行政。至於何謂「依法行政」?潘營忠回應,戶籍登記依《戶籍法》辦理,如涉及戶籍事項後續變動,依規定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利害關係人則須依個案情況認定。」
媒體再指出,《戶籍法》第46條也規定戶政事務所得依職權為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事項,《行政程序法》第36條則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並詢問內政部是否可依相關規定主動調查。潘營忠重申,利害關係人要回到個案來做認定判斷。如果後續個案有相關處理的程序,就是由個案受理機關來做處理。
章孝嚴2002年依《戶籍法》申請更改身分證資料,將父親欄改為前總統蔣經國,但保留章姓;因未取得蔣家成員DNA鑑定,向內政部陳情後,由時任內政部長余政憲交由次長簡太郎研處,經兩次跨部會議作成行政認定,同年12月13日取得新身分證。直到蔣經國遺孀蔣方良過世後,章孝嚴才於2005年改姓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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