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馬籍男持觀光簽入境 深夜搭小黃交付贓款
刑事局表示,專案小組原本針對新竹市轄內詐欺車手、收水手展開追查,進一步發現詐團利用外籍人士短期入境特性,在馬來西亞以高薪、輕鬆工作為誘因招募成員,再安排來台擔任車手及收水手。警方分析犯罪模式後,掌握這批馬籍成員在新竹市區提領贓款,再依上游指示於深夜或凌晨搭乘計程車前往苗栗竹南,將贓款交給台籍陳姓女子,之後再轉送台中北屯藏匿,刻意切割金流、增加警方追查難度。
專案小組分波聲請搜索票、拘票,並前往台中北屯、苗栗後龍、新竹及桃園等地查緝,陸續將10名嫌犯查緝到案,其中7人為馬來西亞籍、3人為台灣籍,查扣手機11支、記憶卡1張、現金8萬7000元及日幣21萬1000元等證物。警方先後拘提、逮捕涉案人員,部分嫌犯經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並循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
埋伏住家抓人 農婦脫安全帽讓警超傻眼
警方追查過程中發現,負責接收、轉運贓款的陳姓女子(52歲),平時住在苗栗後龍,平日以務農、種菜為生,生活打扮樸素,與警方過去查緝的詐團核心人物形象截然不同。警方曾在她住家附近埋伏超過1個小時,期間一名全身包緊緊、騎機車的農婦出現,直到對方脫下安全帽,員警才確認就是鎖定的陳女,一度對眼前身分感到意外。
陳女落網後面對警方詢問,起初仍辯稱經手的款項並非詐欺贓款,但隨著警方掌握的金流及相關證據逐步攤開,最終仍坦承涉案。警方調查指出,詐團透過層層轉手方式隱匿犯罪所得,讓馬籍車手負責第一線提領,再交由台籍成員接手,最後轉往台中藏匿,形成完整的贓款斷點。
35人受害財損逾1500萬 10嫌最重判9年
全案警方共查出35名被害人,財產損失超過1500萬元。新竹地檢署今年1月依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新竹地方法院2月間分別判處10名犯嫌2年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馬來西亞籍犯嫌在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將遭驅逐出境,另須自行面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