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蕭淑慎的婚姻又登上新聞版面。看到她的名字,我腦中先跳出來的,還是2002年6月的一個星期四晚上。那時我進《壹週刊》狗仔隊沒多久,拍到她和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一起從一間房子走出來。二十多年後回想,我最有印象的,其實是那條消息怎麼來,以及我們為了它,一個星期又一個星期去等。
當時有一名力霸集團內部的消息來源告訴我,王又曾常會在臺北市延壽街某個固定地點和女明星或年輕模特兒見面。他們在裡面做什麼,外人當然不知道,但消息來源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規律:如果沒有特殊狀況,王又曾幾乎每個星期四都會出現。
對狗仔來說,「每個星期四」這四個字,已經算是非常精準的情報。至少不用七天全部守,只要把星期四晚上空下來。於是我和攝影、司機開始固定去等。一週沒有東西,下一週再來;下一週還是沒有,就繼續等。狗仔很多時候其實沒那麼帥,也沒什麼權威感,大部分時間就是幾個人坐在車裡,努力不要睡著。
2002年6月6日下午,我又和消息來源通過電話,確認王又曾當晚會出現。晚上大約10點,我們把車開到附近準備守候。結果這一次運氣好得有點不真實,前後不到20分鐘,就看到兩個人從房子裡走了出來。
一個是王又曾,一個是蕭淑慎。
兩人離開時互動很自然,看起來心情也不錯。蕭淑慎準備上車前,還特別搖下車窗,向王又曾說:「我先走了喔。」那個畫面被我們用數位攝影機清楚拍了下來。其實,附近的光線很暗,但他們兩人走出來的地方,剛好有燈,所以可以清楚看到兩個人的臉。
以當時的新聞環境來說,這組照片相當有衝擊性。王又曾當時大約75歲,是知名企業集團創辦人;蕭淑慎則是年輕女星,兩人年齡相差將近50歲。根據我們事後掌握的資訊,兩人在那個地點大約待了兩個小時。光是一起從同一處離開這件事,新聞性就已經很高。而且,已經75高齡的王又曾,顯然當時身體狀況還非常勇健。
但有件事必須講清楚:我們拍得到兩個人從房子走出來,拍不到門關起來之後發生什麼。狗仔照片有時候很會說話,可是它沒有厲害到可以隔著牆壁寫劇本。能證明的寫下來,看不到的部分,就得停在那裡。
蕭淑慎離開後,和助理一起跑去夜市吃宵夜。那天她似乎真的很餓,一口氣吃了不少東西,連冰品也沒放過。我們繼續跟到大約晚上11點,才正式收班。現在想起來,那已經算是狗仔生涯裡相當幸福的一晚:不用守到天亮,20分鐘就有收穫,該拍的也都拍到了。
真正有趣的部分,反而出現在事後查證。我們完成初步調查後,分別打電話給王又曾與蕭淑慎的經紀人,詢問當天晚上的情況。王又曾完全否認,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在裡面見到蕭淑慎,還希望記者不要寫這篇報導。
他的理由讓我到現在都記得。「我的孫子會看。」
蕭淑慎方面則透過經紀人表示,她當晚去那裡,是為了談房屋貸款。這個答案也讓我們有點意外,因為整個守候過程裡,我們看到的主要就是王又曾與蕭淑慎,並沒有拍到所謂的銀行人員出現。
對記者來說,事情到了這裡反而很簡單。我們有照片、有時間、有現場觀察,也有雙方回應,那就把這些東西全部擺在一起。照片拍到什麼,就寫什麼;當事人怎麼解釋,也完整放進報導,剩下的讓讀者自己判斷。
報導刊出後,果然引起不小討論。現在人人手上都有手機,藝人在哪裡吃飯、跟誰走在一起,幾分鐘後可能已經出現在社群平台;但2002年完全是另外一個年代。當時能夠拍到一組這麼明確、連續的現場照片,本身就很罕見。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新聞出版的兩週後,有一家週刊報導,王又曾對於《壹週刊》的報導很生氣,甚至傳出要懸賞50萬元找出撰稿的記者名字,我後來把那期懸賞的週刊留了很多年,直到2016年王又曾在美國意外過世。
當時外界也曾傳出,王又曾送給蕭淑慎一棟價值約4000萬元的天母豪宅,蕭淑慎也因而提告。後來法院調查結果,房子的來源並非王又曾,而是一名H姓影視界大亨。至於,房子為何是蕭淑慎在使用?就不得而知。
這也是娛樂新聞最麻煩的地方。一張真照片旁邊,常常很快就會長出一大堆故事,有些是真的,有些傳久了好像也變成真的。
二十多年後再回頭看,那個晚上讓我記住的,其實是一種已經有點消失的狗仔工作方式:一條內線、一個「每週四」的線索、一台車,幾個人反覆去守。
最後真正留得下來的,依然只有鏡頭能證明的那幾秒鐘。(本文內容由當事人口述,AI協力完成,經編輯核實無誤。《狗仔回憶錄》每逢週六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