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署表示,胡女經營的農產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國外水果進口,再於台灣轉售。公司積欠139萬餘元稅款後,名下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不過執行官進一步追查資金流向,發現公司帳戶仍陸續有大筆款項進帳,卻在款項入帳後迅速轉入胡女個人帳戶,或被提領成現金花用。
由於胡女先前經多次合法通知仍未到場,宜蘭分署依法向法院聲請限制出境,並核發拘票。今年8月間,執行人員曾前往胡女住處拘提,但未能尋獲。
直到昨日上午,執行人員再次前往拘提時,得知胡女正準備搭機出國,隨即趕往機場,胡女因已遭限制出境而被攔截,隨後配合前往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說明。
行政執行官訊問時,胡女對於公司資金轉入個人帳戶及現金流向,均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也未能提出具體可行的清償計畫,宜蘭分署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管收,並獲法院准許。
胡女遭解送管收後,立即通知親友協助籌款,短短7小時內便籌足50萬元,同時找來具資力的友人提供擔保,並辦理分期繳納,最終順利獲釋。
宜蘭分署指出,本案從胡女遭管收,到完成50萬元繳款、友人擔保及分期程序,僅歷時7小時,創下分署管收後最快完成繳款的紀錄。
宜蘭分署強調,對於有能力繳納卻故意欠稅,或蓄意隱匿、處分財產的義務人,行政執行機關將依法嚴格執行。呼籲民眾及企業應誠實履行納稅義務,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限制出境、拘提甚至管收等強制執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