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拜新聞報導,林女去年12月7日在家中產生輕生念頭,但最終沒有成功,她事後出門買啤酒解愁,偶遇一名70歲的王姓老人,她發現老人的頭上有傷口,便好心的攙扶老人回家。回到老人家之後,老人邀請林女留下一同喝酒。
林女發現老人的家裡環境髒亂,生活似乎過得很差,便產生殺害老人的念頭,心想這也算是幫老人解脫,而且自己還能被判死刑,不用自己動手就能結束生命,隨即從大衣口袋內掏出隨身攜帶的黑色尖刀,捅刺老人胸部、腹部共6刀。
林女捅完老人之後就自己走路去警察局自首,但老人受傷後馬上就被兒子發現,叫救護車送醫急救,脫離了生命危險,傷情被判定為輕傷。
林女對警方表示,自己原本想在家中輕生,但因為太痛了所以放棄,而自己和老人之間也沒有矛盾,拿刀捅老人純粹是為了想讓老人解脫,自己還能順便被判死刑,所以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
林女的姊姊表示,林女從很多年前就有輕生的行為,2018年還因為精神疾病而住院3個月,平時就是一個情緒不穩的人,輕生傾向非常明顯。
法院審理此案,醫師鑑定林女案發時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判定她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法官則說林女意圖剝奪他人生命,持刀捅次被害人胸部和腹部6刀,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在今年8月14日,判處林女有期徒刑6年,並沒有判她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