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阿豪、小茉是夫妻關係,兩人共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依法女兒應該推定為阿豪的子女,但是阿豪主張要進行DNA鑑定,結果發現兩人並沒有血緣關係,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
小茉表示,女兒已經去做DNA鑑定,對於本案的陳述沒有意見。對此,法院指出,兩人於2026年1月8日離婚,在進行阿豪、女兒的親子血緣鑑定後,鑑定報告顯示,「根據人類遺傳標記檢查結果顯示,否定阿豪、女兒的親子關係」。
法院表示,現代生物科技發達及醫學技術進步之程度,以DNA檢驗方法鑑定子女血統來源之精確度已達99.8%以上,並且小茉對本案不爭執,認為阿豪主張為真實,雖然女兒是在兩人結婚期間生下的子女,但因為父女沒有血緣關係,判准阿豪、女兒雙方親子關係不存在,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