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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法律矛盾擋住了急診室的真相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柏毅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醫院急診室疑似咆哮怒罵,風波延燒多日後,8日,本人終於出面鞠躬道歉。圖/翻攝鏡新聞

投書:法律矛盾擋住了急診室的真相

林應然/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監事長
近日,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柏毅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醫院急診室的爭議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據媒體報導,他因不滿急診等待30分鐘,當場以高分貝質問並斥責醫護人員,甚至要求亮出姓名並揚言提告,並刁難基層員警,要求警局長到場。李柏毅則辯稱自己只是「大聲」,並未施壓。由於院方尚未公布監視器錄影,事件真相陷入羅生門,社會輿論因此沸騰。
依據醫療法第24條,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公然侮辱妨礙醫療業務,醫療機構亦應採取必要措施保障醫事人員安全,若有違法行為,警察機關應立即制止,涉及刑責者須移送司法偵辦。若確有咆哮、威脅醫護之舉,理論上檢警應主動介入調查,以維護醫療秩序。然而本案錄影遲未公布,外界質疑院方因顧忌民意代表的政治壓力而有所保留,造成不公平。過去不少醫療暴力案例,錄影公開後即可釐清責任,保障醫護人員安全,這次卻遲遲未見影像,難免引人揣測。
更大的制度矛盾在於監視器的設置與使用。急診室公共區域通常已有監視器,影像可作為證據;但診療間因涉及病人隱私,衛福部依個資法第6條要求病人書面同意才能設置監視器。然而在實務上,病人就診時不可能逐一閱讀條文並簽署同意,暴力者更不會配合。這樣的規範雖出於保障病人隱私,但卻與醫療法第24條「醫療院所應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要求相互牴觸。醫療法已明文要求保障醫護安全,設置監視器正是最直接的手段,依法應屬「法律明文規定」的例外,不應受限於病人書面同意。
此事件凸顯兩大問題:其一,錄影未公布,社會只能各說各話,真相難以釐清;其二,醫療法要求保障醫護安全,個資法卻設下高門檻,導致監視器設置與使用困境。若不解決此矛盾,未來醫病糾紛只會更加混亂,醫護人員難以獲得充分保障,社會公信力也將受損。醫療暴力不僅是醫病關係的裂痕,更是公共安全的警訊。醫療院所若因顧忌政治壓力而不敢公布錄影,將使醫護人員陷於弱勢,病患安全亦難以維護。
唯有正視法律間的矛盾,明確規範監視器設置與使用,才能真正落實醫療法保障醫護安全的精神,讓醫療現場回歸理性、公平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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