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劉嫌等人先從中國大陸採購大量仿錶,再利用「販售、倉儲、加工」三合一旗艦店中的工作室,從事錶盤、錶帶及錶圈置換,以及客製化高度仿真零組件改裝與加工行為,並在新北市板橋區、彰化縣員林市及高雄市苓雅區等加盟門市販售。
警方去年接獲線報後,立即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經長時間蒐證後,於11月底持搜索票前往查緝,逮捕劉嫌等9人,並查扣Rolex、Patek Philippe、Audemars Piguet及Richard Mille等精品手錶86支、維修工具及零件1批、VIP卡、商品保固卡、點鈔機、現金42萬元及犯罪工具手機16支等證物。
警方查扣仿錶後,經由品牌商鑑定,粗估侵權市值規模超過1億元,警詢後依違反《商標法》將劉嫌等9人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未經商標權人同意,而使用註冊商標,並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販售仿冒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