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行政院本部114年預算編列15億元,遭立院凍結5億元且未解凍,但行政院決算書上卻顯示政院「決算實現數14億元」,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疑,行政院將立院決議凍結5億元的費用自行認定屬於「人事費」不能凍結,等於自創名目解凍預算。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非常尊重立法院的預算決議,所有預算經費動支,都是合乎法規及法定程序辦理。
李慧芝說明,立法院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提案凍結行政院未指定科目5億元預算,在其他凍結業務費等提案均獲得立院同意解凍情況下,但政院業務費及工程採購仍有缺口,因此將凍結額度配置在人事費,以維持政院基本業務運作,並減少對外部廠商權益的影響。
李慧芝指出,而後由於職員待遇等均是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俸給法》等所需按月給付的公務人員俸給,屬依法支用金額,因此政院必須依預算法等規定,辦理必要人事支出,後續114年度決算也已經過審計部審議並完成審計報告,絕無迴避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