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指稱許男私下經營線上賭博事業,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偵辦,於今年4月27日起至7月9日陸續收網,拘提、傳喚許男等3名官警及非公務員的藍姓、林姓男子到案,並搜索被告等人辦公處所及住居所共14處,查扣現金110萬6000元,檢察官問訊後,除高男諭知30萬交保外,其餘4人聲押禁見獲准。
檢調發現,許男在2016至2019年間,私下設立2家人頭公司,由林男及化名方式擔任負責人,隱瞞自己為實際負責人,再透過2公司投標自己承辦的14項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並順利決標、以藍男為駐點工程師負責履約,藉此獲取高達1億1074萬餘元的不法利益。
此外,許男2015年設立公司開發博弈軟體,並在2020年間,以36萬元報酬,找來洪男幫忙撰寫博弈程式,再利用自己管理桃園市警局伺服器的權限,將警局主機及防火牆設定遠端連線,提供業者經營「巔峰娛樂城」線上百家樂賭場。
而專案小組在偵辦洪男案件時,意外查出承辦桃園市警局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高男,在明知得標廠商工程師不具備資安輔導能力的情況下,竟從2019年至2025年間,代筆」幫廠商完成認證項目,隨後自行驗收審核通過,讓警局撥款給廠商,隨後以「顧問報酬」名義索取216萬元不法所得。
桃檢近日偵結,認許男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洗錢防制法》洗錢以及《刑法》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等罪嫌;高男《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嫌;洪男涉犯《刑法》意圖營利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藍男、林男涉犯與公務員共同圖利、洗錢及賭博等罪嫌,依法對5人提起公訴。
另檢察官審酌犯罪情節,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對許男求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高男求處6年以上有期徒刑、洪男求處10月以上有期徒刑,3人之不法所得1億1074萬8905元、216萬元、36萬元均宣告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