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博愛店提告指出,衛生局李姓稽查員等人當天親赴診所執行現場查核,自由進出診所各樓層及相關空間,檢視建物現況、設備配置及醫療環境,就2樓觀察室來說,是否曾安裝、拆除錄影監視器設備,現場是否留有拆除後的固定痕跡、供電配置、配線或其他足以判斷監視器設備曾經存在的跡象,都是在現場觀察就可以立即確認的事項,不需再經過日後的推測、調查。
未阻礙檢查 明知痕跡僅是壁紙受潮
況且,當天博愛店相關人員並未阻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檢查,現場也沒有任何妨礙稽查情形,但衛生局稽查員卻在2樓觀察室充分查驗後,已可經勘查得知天花板是因壁紙受潮、出現水漬及局部剝落,與錄影設備拆除後的固定痕跡在外觀上截然不同。
豈料,衛生局卻仍發布不實稽查結果,使各大媒體紛紛報導診所「急拆監視器滅證」,導致大量病患要求退費、取消預約,合作廠商亦重新評估合作,對診所商譽、營業信用及社會評價,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診所認為,衛生局稽查員在現場具備充分查驗條件下仍作成不實公文書,已非單純行政爭議,因此依法提告追究公務員刑事責任,力求司法查明真相還原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