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合議庭改判關鍵理由在於,被害少女雖為了保全證據、避免打草驚蛇,在2025年3月23日選擇忍辱負重、再次與狼父發生性行為並暗中保留內含精液的保險套,但這絕不代表她是「自願」合意性交。一審未察竟逕以少女「事前預告」認定可能自願,僅判4年6月,顯有違誤。二審撤銷一審的2次無罪認定,分別判處5年及5年2月,應執行刑8年。
惡魔狼爪下的驚恐歲月
判決書指出,受害少女升上高中二年級後,原本應是享受青春校園生活的花樣年華,卻因與生母及繼父同住屋簷下,成了人間煉獄。狼父2024年8月暑假某日晚間,在住處房間內以兇惡口氣喝令「妳快點幫我用」,強壓少女頭部口交;隨後更變本加厲,在同年9月開學後某日強行脫去少女衣褲,不僅以按摩棒及生殖器強行侵入,還逼迫少女穿上裸露胸臀的情趣內衣供其搜集私密照片。
最令人鼻酸的是2025年3月23日晚上,少女為了不再任憑凌虐、決心蒐集鐵證報警,強忍心中的恐懼與噁心,再度與狼父周旋。她在事前傳訊息向同學與生父哭訴「等於我今天還要跟他做一次欸,在犧牲一次,不然我也沒證據...」,當晚狼父果然獸性大發,強行將她推倒在床、掐住脖子並粗暴性侵。少女事後強忍屈辱,取得沾有被告DNA的保險套交給警方,讓惡魔的假面具徹底剝落。
狼父狡辯遭法官狠狠打臉
面對檢警調查,繼父雖然坦承部分客觀性交事實,但對於強制罪名全盤否認,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甚至大言不慚地指控少女是為了爭取扶養權而跟生父串通誣陷。被告選任辯護人也辯稱,住處是開放空間,如果少女真有反抗怎麼可能沒有人發現,且3月23日當天少女明顯是預謀蒐證,不符合一般性侵被害人的被動情境。
只是這套卸責之詞根本不被法官採納。合議庭痛斥,少女身處權勢不對等的家庭環境,長期遭藤條抽打、罰半蹲,早已陷入畏懼與無助的心理控制中。少女在學校向兩名閨密哭訴時驚慌失措的神情,以及醫院驗傷單上清晰的頸部與大腿抓痕,在在證明這絕非一場「合意的親密關係」,而是赤裸裸的暴力性侵。
罔顧倫常、惡性重大不予寬貸
二審合議庭重話抨擊被告身為同居繼父,理應善盡保護照顧未成年人的責任,卻把繼女當成發洩性慾的禁臠,嚴重踐踏人倫底線,造成少女身心靈難以抹滅的恐怖創傷。被告犯後飾詞狡賴、毫無悔意,甚至在法庭上二度傷害被害人。二審駁回被告上訴,並將一審無罪部分撤銷改判,最終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全案尚未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