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張罰單原本要繳掉 隔天連收12張超傻眼
當事違規駕駛李先生27日下午受訪表示,7月30日當天上午11時許,他開車行經霧峰錦州路一帶,從廟宇附近轉出後一路行駛,完全不知道後方有車輛跟拍。他說,第一張罰單寄到時,本來打算直接繳掉,「可是第二天,再寄來12張,我就暈倒了!」
他查看罰單後發現,13張罰單集中在同一路段,時間幾乎都落在同一分鐘內,前後僅約42秒,總罰鍰達1萬3800元。李先生坦言,違規就是不對,「如果開一、兩張我可以」,但短時間連續收到13張,實在難以接受。
路窄、兩側停車多 駕駛違規「壓雙黃線」遭鎖定
李先生質疑,該路段不到1公里,路幅狹窄,兩旁又停有機車,「沒來車都要壓到雙黃線」,若完全不跨線,甚至難以順利通行、回不了家。他也懷疑,若檢舉車輛一路跟拍,是否同樣可能出現跨越雙黃線等違規。
議員江和樹痛批,42秒開出13張罰單「真的很扯」,認為問題不只是罰單金額,而是道路設計與執法比例原則的合理性。他指出,警方今天說明同一違規原則上須相隔6分鐘,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後才能連續舉發,但本案爭議正在於「巷口究竟算不算法定路口」。
警排除2項閃避障礙 餘15項檢舉依法告發
霧峰警分局表示,李姓民眾被檢舉未使用方向燈、跨越雙黃線等共15項違規,警方排除其中2項因閃避障礙物所涉違規,其餘依客觀事證及法令告發。至於該路段多處巷口是否屬法定路口,確有認定疑義,將由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函詢內政部警政署釋疑。
市警局也表示,同一車輛、同一違規行為,相隔超過6分鐘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依法得連續舉發;若10公尺以下車道因避讓違停車輛或障礙物而不得已違規,符合規定者可採勸導或免予舉發。警方強調,將依一致性執法原則檢視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