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追蹤不具錄音功能 法院罕見更正起訴罪名
新竹地院審理時,檢察官起訴罪名原為涉嫌「無故竊錄罪」。但承審法官親自查詢 Apple AirTag 的相關使用說明後指出,該定位設備並無GPS模組,客觀上也沒有錄音、記錄或回放完整行動軌跡的功能,僅是傳送位置資訊,並無「竊錄」行為。因此在保障被告辯護權的情況下,主動將起訴罪名更正為「無故利用設備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
防配偶權卻觸犯家暴罪 體恤動機宣告緩刑
法官審酌王女與丈夫彼此間具有配偶關係,此舉已屬於家庭成員間實施不法侵害,因而被認定構成《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的家庭暴力罪。但考量王女身為軟體工程師,且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雙方因多起官司爭訟,客觀上確實難以取得丈夫諒解。
法官審酌其犯罪動機並非至惡,且無前科,最終判王女罰金3萬6,000元,並宣告緩刑2年,扣案的 AirTag 則予以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