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竹聯幫大哥當馬伕載櫻花妹賣淫...「幫應召集團撈20萬」!自己才分7800元還被判刑
竹聯幫大哥載櫻花妹到雙北各大旅館賣淫,遭判刑5月。示意圖

竹聯幫大哥當馬伕載櫻花妹賣淫...「幫應召集團撈20萬」!自己才分7800元還被判刑

mirror-daily-logo

2026/08/26 18:10:00最後更新 2026/08/26 18:10:56

記者:

馮茵

竹聯幫戰堂吳姓大哥遭兩名日籍女子指控性侵、竊盜,但檢警調查發現是伴遊費喬不攏惹怒兩女,偵結處分不起訴,沒想到檢方在吳男手機意外查出案外案,檢察官發現,吳男與跨國應召集團合作擔任馬伕,去年8月接應日籍女子YUKI到雙北各大飯店從事性交易,幫集團賺進20萬元,自己卻獲利7800元。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風化等罪,判吳男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在偵辦性侵囚禁案時,發現吳男曾與微信暱稱「L-沒回請來電」、「洛」的應召集團聯絡,由吳男駕車到機場接送應召女子從事性交易,去年8月5日,吳男開車到桃園機車接日籍女子YUKI,接到人後拍攝YUKI的身材照,上傳到微信群組供人挑選。

兩天幫應召集團撈近20萬 自己才分7800

之後,吳男又駕車載著YUKI到雙北各家旅館從事性交易,交易次數相當密集:8月5日當天晚上9點先到沐蘭汽車旅館,收費2萬5000元;晚上10點柯達大飯店永和店,收費2萬元;晚上11點42分北投麗禧溫泉酒店,收費3萬40000元,光一天就獲利7萬9000元,吳男則領取薪資4500元。
隔天8月6日,吳男下午1點載YUKI前往沐蘭汽車旅館從事性交易兩次,分別收取1萬7500元、5萬元;晚上7點再到薇閣精品旅館林森館,收2萬元;晚上9點台北市南京東路,收2萬元,吳男領取薪資3000元。
短短兩天,吳男幫應召集團賺進近20萬元,自己才分到少少的7800元。

法院判5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考量吳男犯後坦承犯行,依法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並沒收犯罪工具iPhone 16 Pro 手機及不法所得7800元。

延伸閱讀

Google 設為偏好來源
Facebook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