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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夫妻嫌樓上腳步聲太吵!天花板偷裝集音器「全天候監聽鄰居」...下場慘了
調查官夫妻不滿鄰居太吵,竟在自家天花板裝設集音器,判賠25萬元。示意圖/AI生成

調查官夫妻嫌樓上腳步聲太吵!天花板偷裝集音器「全天候監聽鄰居」...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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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4:56:00最後更新 2026/08/26 15:32:24

記者:

馮茵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黃姓調查專員與許姓妻子居住在北市大安區一處華厦6樓,他們不滿7樓薛姓住戶發出腳步聲、洗衣機深夜運轉、開關門等聲響,竟在自家天花板裝設集音器,進行全天候錄音,連鄰居對話都錄得一清二楚,薛男發現後憤而求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姓夫妻的手段已經嚴重影響隱私權並違反比例原,駁回上訴,判黃男需賠償25萬元確定。
薛男提告主張,黃俊雄夫婦自2021年7月在自家天花板安裝集音器,進行24小時錄音,而集音器有放大音量效果,足以將薛男在家中的談話內容錄得一清二楚,嚴重侵犯隱私權。

薛男憤慨求償110萬

薛男憤慨表示,黃俊雄夫婦指控他持續製造80至120分貝噪音,以蒐證為由在家裝設集音器,卻未見他們在噪音發生的當下,向自己、其他住戶以及社區管理委員會反映,因此主張兩人的行為不符比例原則;此外,黃氏夫妻蒐集錄音後,又向派出所虛偽報案,指控薛男涉犯強制罪嫌,種種行為已經侵害薛男的隱私權、名譽,為此求償110萬元。
一審認為,80至120分貝音量理應不會讓黃姓夫婦所在的6樓受到影響,且兩人也可以向其他住戶進行查證,或請求警察局或環保局協助處理,不是只有錄音一種方式,2人的手段已經逾越比例原則,依法判賠25萬元。

高院駁回上訴 判賠25萬元確定

黃俊雄夫婦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兩人自2021年7月3日開始裝設集音器,隔年1月才首次向薛男反映噪音一事,也未曾見兩人有向環保局檢舉、報警等動作;況且,兩人進行長達17個月的錄音,得知錄到別人的談話內容仍未停止,行為已經嚴重侵害隱私權及違反比例原則,因此駁回上訴,黃男判賠2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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