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日前在診所評論區留言,指趙建銘對自己與兒子的診療過程敷衍,她本身肩膀肌腱已斷裂,卻長期被當成一般的五十肩治療;更爆趙建銘過去曾私自將藥劑帶回住處為她施打。
針對相關指控,台南市衛生局昨日首度前往診所稽查未果,今(14)日午後再度前往發動二度查核。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診所雖留有陳幸妤的病歷紀錄,但醫師已坦承陳幸妤「從未親自到院看診」,診所卻仍進行治療並給藥。
衛生局指出,醫師未親自診察即施行治療或開給方劑,已明確違反《醫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29條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稽查人員也發現診所管理出現漏洞,雖然藥品由藥師負責調劑,但藥師在調劑完成後,未依規定在處方箋上簽名或蓋章,已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將依同法第22條裁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衛生局強調,本案經查核後違規事實明確,針對診所違反《醫師法》與《藥師法》兩項違規行為,後續將依法重裁,累計最高可處以11萬元罰鍰,以捍衛醫療安全與法規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