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對趙建銘的驚天1星負評讓她佔盡13日新聞版面,評論一度消失,不過陳幸妤13日深夜修改留言,加碼爆料趙建銘目前經營的骨科診所,是她在2021年贈與對方的財產,不過鉅額房貸至今仍由她承擔,讓她無奈直呼「錯到想殺死自己」,奉勸大家不要犯了和她一樣的錯誤。
對此,李怡貞在《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臉書粉專發文分析,表示對於陳幸妤而言,趙建銘與護理師的感情糾葛,或許存在已久,但如今卻又突然重擊一拳,「兩造可能正在打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現在陳才發現,之前做出的錯誤財產贈與規劃,氣得要死」。
李怡貞推測,陳幸妤可能原本以為,給趙建銘的6000萬診所,之後離婚分財產時,也會一併納入計算,但實際上夫妻贈與和繼承財產,並不需要計入婚後財產進行分配,導致婚後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就要做差額一半的分配」,彷彿變財神爺。
不過《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若夫妻一方對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導致平均失去公平,法院可綜合雙方在婚姻期間的家事勞動、子女照顧、家庭付出、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婚後財產取得時間與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李怡貞表示,簡單來說,若能舉證說服法官「對方就是個扶不起的爛泥,廢柴,錢都拿去給護理師」,就有機會減少分配的比例,甚至免除,不過實務上的要件很嚴苛,因為再怎麼樣,另一方多少都會對家庭有所貢獻,「我想或許這就是陳幸妤在自己的生日發這個評論的原因,告訴大家趙建銘這家伙不顧家庭,而且還拿診所,還不揹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