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作家、中國經濟社會學者,現今流亡美國
最近中國政府對潘石屹等人的離岸信託稅務稽查, 並非一起「企業偷漏稅罰款」事件,而是國家對富豪階層「歷史原罪與跨境資產套利」展開一輪系統性圍剿的標誌性起點。這是習近平執政以來的第四輪對資本的監管與整頓。這四輪行動並非簡單重複,而是層層遞進,從打擊政商勾結、解決金融風險進而演變為重塑經濟遊戲規則。
習近平時代資本整頓的四輪演變
習近平任期正式開始於2013年,上任之初到2014年算第一輪,要對付的是黨政軍各類不服從(或者有可能不服從)的勢力,手段主要是反腐,倒臺的商幫主要是與周永康、薄熙來等高層的利益相關者,如四川漢龍集團劉漢、大連實德集團徐明等。此後過程大致如下:第二輪(2015-2018年)主題是金融去杠杆,對安邦(鄧府前孫駙馬吳小暉)、明天系肖建華(多名金融系統高層以及數位前任政治局常委包括曾慶紅等家族成員的白手套)等野蠻資本清洗。這些資本的特點是:其核心資產不是靠市場競爭或經營能力獲得,而是靠權力的特許經營權(如特批貸款、某些行業的特許經營、土地礦產割讓、高鐵工程壟斷)。第三輪(2020-2021年),針對互聯網平臺反壟斷與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中招的企業主要有阿裡、美團、教培行業;第四輪自2023-至今,這段時期是金融反腐與跨境資本、科技資本全面合規的整頓。
這段時期有個特殊存在,那就是歷經四輪整頓終於倒下的許家印恒大集團。在第一輪中沒他什麼事,在第二輪「金融去杠杆」時,明天系、安邦系紛紛落馬,恒大被央行列入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金控集團觀察名單,但恒大高超的政治包裝與涉及者甚多使它逃過一劫。許家印當時積極參與國家精准扶貧(大手筆投資貴州畢節扶貧),並高調讚美體制;其「政治保護傘」並非某一單獨個人,而是一個橫跨金融監管、地方政府以及國有銀行的龐大腐敗利益共同體。相比于安邦這種純粹的金融空殼,恒大綁定了中國經濟的命脈——房地產,涉及上下游數萬家企業和數百萬就業,讓監管部門在第二輪去杠杆時「投鼠忌器」,不敢輕易擠破其泡沫。
但第二輪的整治核心是出臺顛覆性的行業政策來「馴服」資本, 2020年8月由央行和住建部出臺的「三道紅線」房企融資新規直接刺破恒大泡沫,切斷了恒大高負債、高杠杆、高周轉的「借新還舊」借貸鏈條,導致其在2021年下半年徹底爆雷。第三輪(2020—2021年)「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整頓中,官方提出了「房住不炒」和「共同富裕」,恒大通過高杠杆將風險轉嫁給數以百萬計的普通購房者(產生大量爛尾樓)和銀行,完全符合官方眼中「資本無序擴張、吞噬社會財富、引發社會不公」的貪婪形象。許家印在2023年被採取強制措施,也讓恒大成為第四輪金融監管制度化與資本國際追責的延續目標。
潘石屹被罰皆因全球追稅條件成熟
潘石屹的情況則需要放到另外一條線,即資本外流(難聽點叫資本外逃)來分析。中國的制度環境與中國企業家的「原罪」(在中國經商過程中難以避免的「灰色經營」與「政商合謀」),中國的富人從未有過真正的安全感。我在《現代化的陷阱》一書中,曾將資本外逃這個大問題首次推入公眾視野: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第一代富豪在財富完成原始積累後,普遍遵循一套標準範本:在中國內地賺錢→通過多層BVI(英屬維京群島)和開曼群島殼公司架構→裝入境外離岸信託→通過身份套利(如配偶外籍、自己拿綠卡)將財富永久隔離在海外,隨著中國對外交往層次日漸豐富,資本外逃的手法也越來越精細化,中國政府防不勝防。今年7月24日發佈的《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第21號公告)則是一場面向整個富豪階層的「制度合圍」。
潘石屹早在2005年就把SOHO中國絕大部分股權裝進了離岸信託,他曾通過媒體對外宣稱自己股份早已清零,是「無產階級」,而信託受益人是其美籍妻子張欣。在潘石屹如此處理自家財產之時,這套架構在法律上屬於制度紅利和技術性避稅。
21號公告的「穿透原則」和「追溯安排」,徹底打破了過往「不分配就不徵稅」的定制。只要某人把中國資產放進境外信託,就被視為發生財產轉讓,直接課以20%的重稅,且向前追溯二十年。這意味著,過去處於灰色地帶的跨境資產轉移與兩頭吃紅利的行為,如今在國家法律層面上被定性為損害國家財稅主權和逃避社會責任的「時代原罪」。關於潘石屹被追稅的始末與緣由,國內各大門戶網站發表的那篇《藏了21年的雷爆了!潘石屹離岸信託遭重稅圍剿》述之甚詳。被追稅的當然不止他一位,還有海底撈的張勇等數位。
這次稅務風暴展示的政治邏輯將讓中國資本階層膽寒:政府不再看你是否表態聽黨的話跟黨走,而是看你的財富是否來自於中國過去幾十年不規範發展期所留下的制度紅利。如果是,那麼在「共同富裕」和「財稅合圍」的治理邏輯下,歷史的原罪就必須用真金白銀的稅款來「一次性打包購買贖罪券」,潘石屹只是這個大幕拉開時的第一個祭旗者。
美國《肥咖法案》珠玉在前
中國從1990年代開始的資本外流,經歷了從「野蠻外逃」到「合法套利」,再到如今的「主權合圍」,資本跨境流出的手段從早期的粗放外逃逐步演進到極其精緻的「離岸信託+跨國架構」進行合規套利,所有手段都是在利用轉軌期的法律縫隙。如今,這一通過各國法律差異套取紅利的時代徹底終結。但這一結局,並非一場權力預設的陰謀,而是國家主權在法治、技術與財政閉環後,對所有歷史留白灰色地帶的一次必然追溯與總清算。為資本的「離岸資產配置」消除技術盲區的,是美國而非中國。
全球追稅並使得這一行動在技術上成為可能,是美國2010年奧巴馬通過的 《肥咖法案》(《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 FATCA)。如果不是美國政府憑藉美元在全球結算和儲備貨幣中的核心優勢,以及對不配合的全球金融機構實施金融制裁的能力,通過《肥咖法案》強行讓全球金融機構充當其稅務線人,徹底清查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隱匿資產,打擊跨國逃稅行為。這一法案直接催生全球 CRS系統,為了避免美國單邊法案帶來的不對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此基礎上,面向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開發了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 CRS),即真正意義上的全球金融帳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標準,從此,只要各國政府想查本國資本離岸配置的逃稅行為有了憑據。
當今世界,除了美國,沒有任何國家有能力在全球催生這套系統,中國政府為資本外逃整整苦惱了30年,至此才算解決了這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