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務交流名義 幫中國人入台拿友邦護照
檢方查出,陳振瑋與施逢燊為引介中國人民祝乃賢、孫濤和李鳳祥入境台灣,到貝里斯駐台大使館申請貝里斯護照及國籍等相關面談事宜,先利用煜泰宏公司負責人林桂紅提供的公司大小章製作不實商務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保證書等文件,並將該公司的工商憑證交付給陳振瑋,由陳一併交付給施逢燊後,再由施男分別郵寄或電子郵件寄送給不知情的旅行社業者。
一件海撈百萬 其中一人遭退件成破口
旅行業者收到文件後,在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祝乃賢、孫濤和李鳳祥以商務履約名義來台,其中李鳳祥因隱瞞江蘇省人民大會代表身分遭退件,未能成功來台,另2人均順利入境,先前雙方談好若入境成功,陳、施每件可獲取新台幣240萬元報酬,其中陳分得15萬元,因此2人在這波行動共獲得新台幣480萬元利益,陳拿到30萬元。
另外,某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賴玉堂為了讓中國人陸濤來台,花了2萬5千元找陳振瑋幫忙,陳男便與建設公司員工陳弘宇合作,製作不實的商務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等文件,用同樣手法假冒商務交流來台,但因該公司不符合申請資格,陳振瑋又找了林桂紅的男友許志青找另家公司再次申請,最後順利讓陸濤入境台灣。
北檢痛批國安破口 起訴求重刑
北檢檢察官調查認為,陳振瑋及施逢燊等7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批陳振瑋具律師身分,卻未基於專業建議幫忙依法申請入台手續,嚴重危害移民署對台灣邊境管理的有效性及律師職務的信譽,形成潛在國家安全破口,犯罪情節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因陳、施未能幫助祝乃賢等人辦理貝里斯護照,收得的報酬均已退回,因此犯罪所得僅有2萬5千元,均依法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