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針對藥華藥與AOP第二階段部分仲裁作出判斷,這次最重要的,就是把雙方多年來幾筆爭議款項進一步算清楚。
第一筆帳,是藥華藥先前被認定有延誤責任。包括歐洲藥證晚了5個月取得,以及產品晚了4.5個月供貨。仲裁庭扣除AOP所積欠貨款及權利金1700萬歐元相抵後,分別裁定相關金額為3,131萬9,250.27歐元(約新台幣11.7億元)及3,456萬1,864歐元(約新台幣12.9億元),兩筆合計約6,588萬歐元,折合新台幣約24.6億元。
第二筆帳,也是目前藥華藥最不服的一筆,是2019年至2021年間的藥品採購價格爭議。仲裁庭認定,藥華藥應退還AOP約3,160萬歐元(約新台幣11.8億元),並加計利息。不過藥華藥認為,仲裁庭這次採用了AOP專家證人的計算方式,藥華藥無法接受,因此準備依法聲請撤銷這部分仲裁判斷。
把上述三筆本金加起來約9,748萬歐元,已經相當接近1億歐元。AOP對外則宣稱藥華藥積欠金額逾1億歐元。
藥華藥強調,AOP所稱的「逾1億歐元」是其自行整理、推算後的說法,並不是仲裁庭直接以「逾1億歐元」這個總額作出裁定。
至於AOP所稱約6,500萬歐元應收款,數字上大致對應藥證延遲及供貨延遲兩筆合計約6,588萬歐元;但藥華藥認為,AOP對外如何整理、解讀這些數字,不能直接等同仲裁庭原始判斷內容。
AOP另外指稱藥華藥涉及「超收900%」,藥華藥則反駁,這項爭議只涉及2019年至2021年特定期間的藥品採購價格計算,並不代表藥華藥所有產品都賣貴9倍。
不過這場仲裁仲裁庭也同時認定,AOP在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間積欠藥華藥貨款及權利金,合計超過1,700萬歐元,折合新台幣約6.3億元。也就是說,雙方其實都有帳要付。
更有意思的是,藥華藥表示,從2023年下半年到現在,AOP還有權利金及貨款尚未支付,累計金額已接近1億歐元。
所以現在的局面就是:AOP說「藥華藥欠我很多錢」,藥華藥則回「你也還欠我一大筆」,雙方多年來的帳雖然愈釐愈清楚,但法律戰還沒有結束。
藥華藥與AOP第一階段部分仲裁判斷於2025年2月17日出爐後,藥華藥已依法提起撤銷程序,目前案件正在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針對這次第二階段部分仲裁結果,藥華藥也明確表示,將研議並進行撤銷程序,就等開董事會決定。
最後藥華藥強調,公司2025年全年營收約156億元,今年前7月營收已接近145億元(144.8億元),加上AOP仍有大筆貨款與權利金尚未支付,公司綜合評估後認為,此次第二階段部分仲裁判斷對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