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指出,鍾男夫妻經營的松角公司負責生產好菌好俊康普茶產品,松樹角公司則負責對外販售,2人明知庫存鋁罐裝康普茶「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產品,不符合客戶要求的剩餘有效期限,甚至部分產品已過期,竟然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抹除罐底原有效期限字樣,再使用噴碼機印上不實效期後出貨販售。
此外,該公司還將已過期之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薄荷香料、藍莓濃縮汁、蔓越莓濃縮汁及花果萃取物,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中販售;將已逾期之鋁罐裝「蘋果派派」開封重新填裝至香檳瓶,製成「蘋果派派 750ml」、「繽紛派對 750ml」對外銷售,共計詐得不法所得達275萬3556元。
桃檢今年4月前往該公司搜索並約談鍾男夫妻及3名員工,其中1人為證人身分,訊後諭知鍾男、林女分別以100萬、30萬元交保,2名員工各以5萬元交保;桃檢今偵查終結,認鍾男夫妻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
檢方更痛批,鍾男過去於媒體宣傳自家產品時曾表示,「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認其對於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為業之人所應堅持之食安及品質,理應有相當程度的認識,本應恪遵食安法規,以維食品安全及消費者之健康,但卻為貪圖不法利益,視消費大眾食安為無物,使食字中的良字蕩然無存,罔顧廣大消費者之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