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遭質疑涉問題油 查明「5月已拒收」真相曝光
針對中聯油脂案檢調偵辦過程中,台中地院發現台糖已於5月中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一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回應,台糖稱本來預計該批半成品原料油自福懋購入後,台糖會再進一步精煉,且按照合約,中聯該批油品交貨前需經SGS檢驗報告合格,才可出貨給台糖。不過台糖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驗收標準,因此並未收貨,這批油品也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至於311油槽係屬半成品原料油,食藥署於中聯查廠時已掌握該批油槽,並將其封存且無外流。
衛生局指出,根據台糖說明,台糖對外所購買的半成品原料油,其合約中有關苯駢芘標準為2ppb以下,超過合約標準即予以拒收,符合合約規定的原料油則會進入製程並進行脫膠、脫色、脫臭等精煉製程,經實驗室檢驗合格後才會出貨,以此確保產品品質。
衛生局表示,高雄市府亦也於7月9日將台糖所有涉及中聯供應鏈的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以確保市面上無與中聯相關油品。另外,經查台糖購置的原料油為301號油槽,與出問題的油槽並不相同,因此台糖並無涉及食藥署先前公布的問題油品批號,因應本次中聯油品事件,衛生局擴大查廠後,確認台糖產製的油品經檢驗,結果也都符合規定。
檢驗第一批有問題立即拒收!台糖「未進貨」問題原料
台糖也在1日發表聲明指出,台糖人員5月11日前往台中中聯公司取貨前送驗,並於5月15日下班後才取得檢驗報告得知苯駢芘(BaP)為14.7ppb、高於規範標準,由於16、17日都是週末,因此人員也在5月18日週一上班後明確告知福懋公司,該槽粗油不符合提貨標準而拒收、將油留在台中。
至於後續的的2批粗油原料則分別於5月21日、6月11日檢測合格才交貨,第3批則因中聯油脂成品苯駢芘超標事件爆發而無交貨,前2批粗油原料經精煉後成為沙拉油,後續自行送檢皆已合格,相關程序均有妥善管控。
台糖強調,《食安法》第3條第1款「產品」及「原料」實為不同概念,中聯油脂公司供貨的粗膠原油是製造食品油脂的「原料」、並非產品,不適用同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因此台糖並無違法。再者,該批粗膠原油「原料」自始至終都被鉛封在賣方廠內,台糖公司因檢驗不合格而直接拒收,從未進入台糖公司的供應鏈、工廠、倉庫,也從未進行任何運送或加工。
台糖被點名後喊冤!林靜儀狠批:多想幫被罰的中聯抱不平
對此,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也直言,中聯之所以被調查與開罰,是「精煉完成」並交由下游廠商分裝販售的食用油脂苯駢芘不符《食安法》規定,卻在接到廠商通知後隱匿資訊、延遲通報還照常出貨,直到紙包不住火才通報主管機關。
至於台糖則是因為注重品質與早已在契約明訂,取得的半成品原料必須自訂標準過關、確保精煉後成品品質符合《食安法》規定,因此才會退貨這批「未精煉」的粗油半成品,也讓林靜儀直批:「把『半成品原料』和『成品食用油脂』拿來混淆視聽,是多想幫被罰的中聯抱不平? 」
林靜儀強調,《食安法》管理的是食用油脂產品標準,而半成品或精煉前的原料管理,則是廠商需要落實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因此禍源追根究底還是試圖隱匿資訊的中聯:「還是那句話,為什麼台中市沒有中央食藥署專案就不查中聯的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