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下午舉行「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出席官員包含內政部長劉世芳、次長馬士元、警政署長張榮興、民政司長鄭英弘,以及宗教禮制司長林振祿。
政黨審議委員會主席馬士元表示,統促黨長期系統性、組織性犯罪,重要核心成員屢有涉犯《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等情形,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經蒐整相關事證完成,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
對於聲請解散原因,馬士元說明,第一,統促黨涉有接受中共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中配參與相關活動,引介現役、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並引入中資介入選舉,協助候選人造勢與賄選,招待選民赴大陸旅遊賄選,發動陳抗妨害候選人選情。及協助中共經營電台傳播認知作戰訊息,並滲透民間社團、宮廟等活動呼應統戰。
馬士元指出,第二,統促黨跨境鎮壓製造台灣民主噤聲氛圍,包括何韻詩遭潑紅漆案、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與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第三,有多名黨員長期從事組織犯罪,並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案件遭起訴。
馬士元說,此外,創始人張安樂為該黨章明定的精神象徵及總裁,曾公開自稱為「中共同路人」,宣稱組建「紅色隊伍」以宣傳中共意識形態。
內政部強調,憲法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以恪遵憲法規範,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內政部作為政黨主管機關,對於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政黨,須採取必要的民主防衛機制,以守護中華民國存在。
內政部呼籲,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憲法、政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以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