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拳鎖定頭部 街友命喪車站
從案發監視器錄影畫面得知,當時是蔡男主動走向謝男,多次以三字經挑釁,隨後開始揮拳,第一拳落空,第二拳正中謝男頭部,謝男往後仰撞擊身後的電梯玻璃,蔡男接著連續揮拳,一邊毆打一邊辱罵,拳拳都是針對頭部,造成謝男鼻骨、雙側上頷骨、左側顴骨、雙側下頷骨多處骨折,模樣慘不忍睹,送醫宣告不治。
酗酒成性釀大禍 無自我控制能力
一審國民法官審酌,蔡男無業、與家人關係不佳,有長期酗酒的情形,近兩年如果身上有錢都會全部拿去買酒來喝,每次10到20幾罐啤酒,2020年到2021年曾3度就醫卻未依醫囑配合,顯見其自我控制及反省能力不足,也無外在約束力。
蔡男到案後坦承傷害致死,否認殺人犯行,他在審理時主張是因謝男曾取笑他,才會在喝酒後與他理論,準備離去反遭阻擋、辱罵及推擠,自己出手的目的是教訓對方,無殺人主觀犯意,國民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認為蔡男在公眾場合、眾目睽睽的情況下徒手毆打謝男,可見法治觀念薄弱,日後極有可能在酒後衝動犯相似犯行,且犯後未向家屬表達歉意,也沒有賠償損失。
一審重判無期徒刑 二審改判15年
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庭審酌一切情狀,重判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30日宣判指出,蔡男於二審已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被害人,但未獲家屬接受;另精神鑑定顯示,蔡男有酒精依賴情形,且在特定環境下容易引發情緒反應。高院綜合考量相關情節後,予以減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