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臉發黑」救護車過不去!高雄兩車未避讓畫面曝光 警通知到案開罰
嬰兒「臉發黑」救護車卻遭擋,兩車未避讓警將開罰。讀者提供

嬰兒「臉發黑」救護車過不去!高雄兩車未避讓畫面曝光 警通知到案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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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5:25:00最後更新 2026/07/23 15:27:13

記者:

王吟芳

高市一名新生兒前天搭救護車送醫途中突然出現缺氧狀況,當時救護車行經明誠二路、富國路口時遇上紅燈,遭前方兩車擋道未及時避讓,畫面在社群平台Threads曝光後引發熱議,高市警左營分局獲悉後主動介入調查,將依法對兩名駕駛開罰。
根據監視畫面顯示,這起事件發生於7月21日上午11時許,救護車正鳴笛執行緊急救護勤務,前方兩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卻未第一時間讓道。其中右側一部白色特斯拉在原地停留約10秒後才試圖移動讓路,左側的灰色寶獅則一動也不動,嚴重影響救護車通行,畫面曝光後被網友罵翻。
不過後來有網友發現,右側白色特斯拉是因前方有機車阻擋,才在停留約10秒後前行讓道,是否構成開罰要件?對此警方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謂「立即」是指聽聞警號與開啟警示燈時,駕駛人即應馬上採取行動。本案因兩車未即時避讓,導致救護車一度鳴廣播提醒,依法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警方目前已掌握車號,將通知兩車駕駛人到案說明,並依法製單舉發。
警方強調,將彙整救護車與路口監視器、駕駛車載行車記錄器等影像,綜合考量駕駛人的「反應時間」與「空間可行性」。若查證確有客觀具體且出於不得已之避讓困難,將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免予舉發;若無正當理由,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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