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丙成發文惹議 性平會調查
葉丙成於去年4月發布臉書貼文,文中涉嫌洩露性平案被害學生個資,遭移送性平會調查,3個月後,性平會認定此案未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但葉仍辭去職務。
對於性平會調查結果,台大學生會大感不滿,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當事女學生聲淚控訴,葉丙成從未對她說過「對不起」三個字,教育部的調查結果更讓她徹底崩潰。當事女學生表示,她7月初就赴北檢,以違反《個資法》為由提告。
北檢不起訴關鍵理由曝
北檢檢察官歷經一年多偵查,20日處分不起訴。
北檢指出,針對葉丙成涉犯《個資法》部分,由葉提出他與楊教授、臺大朱學務長聯繫通訊軟體訊息內容,可知他擔心女學生的安全,才會聯絡這兩個人;依朱學務長的證述,葉丙成確實有向他詢問校方對於學生關懷與照顧的程序,而他也明確回應如有學生表達自傷意圖,校方會啟動對學生的關心與輔導程序,葉因而未再向臺大其他單位進行學生自傷校安通報。
此外,被害女學生先以網路發文方式要求葉丙成回應,葉於是依她要求,用網路發文方式與之對話,依葉男發文內容脈絡,並未表達對女學生的不滿與對立,他的發文內容主要是澄清他接觸楊教授的原因,也有表達關心年輕生命的立場,難認行為涉犯個資法。
北檢表示,被害女學生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台大校務會議,她有親自簽名到會議紀錄表上,且該次會議上百人出席,屬公開場合,被害女學生在會議中指摘校方處置不當,也經過媒體進行報導,可認女學生是此性平事件的當事人,自該次校務會議後已經公開而非秘密。
再者,女學生都是用公開的Threads帳號發文,就算葉丙成有不慎揭露她的名字與Threads帳號,難認涉犯洩密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