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283萬竟拿自家茶葉抵!主管苦等一年半討嘸錢 老闆喊「簽過協議」1原因仍敗訴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一家茶葉公司積欠高階主管薪資6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83萬元),竟想以自家茶葉抵償欠款。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公司欠薪283萬竟拿自家茶葉抵!主管苦等一年半討嘸錢 老闆喊「簽過協議」1原因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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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01:00最後更新 2026/07/13 18:01:39

編輯:

李羿璇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一家茶葉公司積欠高階主管薪資6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83萬元),竟想以自家茶葉抵償欠款。法院認為公司雖曾與員工簽署「以茶葉抵薪」協議,但工資依法必須以貨幣支付,相關條款違反法律強制規定。
綜合陸媒報導,該公司主要從事茶葉生產與銷售,王姓男子於2021年7月加入公司擔任總經理,雙方約定月薪10萬元人民幣。不過自2022年1月至10月期間,公司每月僅發放4萬元薪資,累積積欠工資達60萬元。
同年11月,該公司因市場環境變化及資金周轉困難縮減營運,雙方解除勞動契約,並簽署《薪資清償協議》,確認公司尚欠王男60萬元薪資。
協議內容載明,公司可依自家茶葉零售價格的2至3折折抵欠薪,若公司日後資金改善,也可在一年半內分期或一次付清現金。

公司主張協議薪資金額「顯失公平」

然而一年半期限屆滿後,王男要求公司履行清償義務,該公司卻主張當初協議約定的薪資金額「顯失公平」,要求重新調整欠薪數額,並堅持依約以茶葉抵償,不願支付現金。
王男因此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裁定公司須支付60萬元欠薪,該公司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薪資清償協議》加蓋公司印章並經法定代表人簽署,內容也與實際欠薪情況相符,屬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公司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未曾調整薪資,卻於解除勞動契約後確認欠薪金額,事後再以「顯失公平」為由否認協議內容,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納。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

至於「以物抵薪」部分,法院指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非貨幣方式替代,因此以茶葉抵充薪資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依法屬於無效條款,公司仍須以現金清償積欠工資。
法官也提醒,以物抵薪實際上容易讓企業將庫存商品或經營成本轉嫁給勞工,若實物價值遭高估,勞工不僅難以獲得等值報酬,也可能影響薪資的自由運用。因此,即使勞資雙方曾簽署相關協議,只要內容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仍可能被認定無效。
法院呼籲,勞工若遇到雇主以商品、禮品、購物卡或代金券等方式折抵薪資,應妥善保存勞動契約、薪資轉帳紀錄及雙方溝通內容等證據,必要時可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企業則應依法以貨幣支付工資,避免因違法抵薪而衍生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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