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浩點名同名人士 疑與香港毒品案被告為同一人
李文浩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涉嫌攻擊矢板明夫的「廖港發」,疑似就是2016年在香港因販運危險藥物罪遭判刑50個月的男子。他更直言,「今日受指示,前往台灣襲擊矢板明夫,一切都說得通了」,並形容本案可能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施行後的「第一擊」。
根據香港區域法院2016年判決書記載,案件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訴廖港發(LIU Kong-faat)」,被告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法官依販運氯胺酮(K他命)罪名判處監禁50個月。
香港判決指出,警方2015年11月在慈雲山巡邏時,發現被告將裝有毒品的黑色膠袋放入垃圾桶,經查獲後依法起訴。
背景資料疑涉多起刑案 是否為同一人待查證
除毒品案件外,香港網路流傳資料也顯示,一名同名的廖港發疑似曾涉及2007年案件、2016年非法毆鬥案,以及其他刑事定罪紀錄,包括違反緩刑令等。不過,目前尚無司法機關證實,這些案件中的被告是否均與本次在台涉嫌攻擊矢板明夫的港籍廖姓男子為同一人,相關背景仍待檢警比對身分確認。
李文浩日前也在廣播節目中表示,當時他預料,中共可能透過他人對海外異議人士下手,認為本案值得高度警惕,他還表示,暴力不會讓支持自由的人退縮,「只會令我們更團結」,此番發言如今檢視,被網友盛譽「神預測」。
犯後直奔機場 檢警追查是否涉跨國鎮壓
檢警調查,廖男出生於中國廣東,持香港居民證件入境台灣,於案發當天完成犯案後,即前往台中國際機場,原預計搭乘下午2時55分班機飛往南韓釜山,但在出境前遭警方攔截逮捕。
辦案人員比對後發現,本案與2020年林榮基在台遭潑漆案,以及今年湯偉雄道館遭潑漆案,均出現「中國出生、持香港身分入境、犯案後迅速離境」等相似模式,因此已列為重要比對方向,並持續清查廖男在台期間活動軌跡、聯繫對象及金流,釐清是否受人策畫、指使或提供資金。
法界:恐不只傷害罪 不排除朝組織犯罪偵辦
警方表示,廖男涉嫌傷害罪,全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法院羈押。資深媒體人樊啓明則分析,嫌犯犯案後立即前往機場,已符合「有逃亡之虞」的羈押要件;若後續查出有尾隨、受人指使、金流往來或組織介入,除普通傷害罪外,也可能涉及強制罪,甚至朝組織犯罪、教唆犯等方向擴大偵辦。
檢警強調,目前本案仍在調查中,除釐清犯案動機外,也將持續追查是否涉及境外勢力介入,相關案情仍以司法調查結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