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報聲明
鏡報聲明
去年10月,《鏡報》報導「獨家/跟監偷拍責任全推給林姓攝影 黃國昌狗仔團切割策略曝光」一文中,曾提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2021年前後疑似去過香港的傳聞,呼籲檢調進一步查證,黃國昌對此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鏡報》敗訴,《鏡報》發表以下聲明:

鏡報聲明

針對本案一審判決結果,鏡報深感遺憾,並將依法提起上訴,持續捍衛新聞自由、公共利益及人民知的權利。
本案報導的核心,在於揭露黃國昌涉嫌豢養狗仔團、違法跟監偷拍,以及其組織運作、指揮鏈與資金流向等重大公共議題,攸關政治人物是否濫用資源進行政治操作,自有接受社會監督之必要。
至於報導中提及黃國昌是否曾前往香港,僅占全文極小篇幅。由於相關金流及經費來源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可能與狗仔團經費來源有關,記者在接獲爆料後,就相關線索進行查證;惟媒體並無調閱出入境資料的公權力,因此報導中亦明確提醒有關單位,應查明相關傳聞是否屬實?而未將其作為既成事實加以報導。
黃國昌是否曾前往香港,從來不是本案及整篇報導真正的核心,更無法掩蓋外界對其涉嫌豢養狗仔團、跟監偷拍及相關公共利益爭議的質疑。然而,黃國昌始終試圖將焦點限縮於「有沒有去香港」,卻迴避外界對狗仔團運作、跟監偷拍及相關公共利益議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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