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了!美女議員收爆量「鵰照」噁心想吐 幕後變態落網...5萬交保
林珍羽自曝近年收到大量生殖器照,讓她噁心想吐。資料照片

不忍了!美女議員收爆量「鵰照」噁心想吐 幕後變態落網...5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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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7:00最後更新 2026/07/02 16:01:15

記者:

馮茵

台北市議員林珍羽上個月初在臉書沉痛揭露,自己近年來收到大量生殖器照與騷擾訊息,讓她不堪其擾、噁心想吐,但封鎖根本無法遏止這些行為,檢警獲報後,拘提一名年輕的戴姓男子到案,2日下午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5萬交保。
林珍羽在臉書勇敢揭露,這些年來有人利用假帳號,傳送生殖器照片騷擾,就算封鎖,這些變態還是不斷用新帳號繼續傳,封鎖根本沒有用。她直言,這就是網路性騷擾最惡劣的地方,施暴者零成本,受害者卻要無止盡地承受。

多數女性隱忍沉默 她站出來發聲

她當時強調,這些不雅照片已經經過馬賽克處理,即便如此,在整理這些畫面時,還是感到噁心想吐。但她知道,沉默只會讓他們更囂張,這也是她盡可能不收粉專私訊,而改用線上陳情系統的原因之一,因為粉專私訊開放的管道,早已成為某些人施暴的工具。
林珍羽痛訴,每天都有許多女性在默默承受這種對待,卻不知道能怎麼辦、也不敢開口,她選擇說出來「是為了所有只能沉默的人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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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拘提年輕的戴姓男子到案,訊後諭知5萬交保。馮茵攝

檢警逮到噁男 5萬交保

檢警獲報後,歷經近一個月的縝密追查,最終成功逮捕一位戴姓男子,今日下午將他拘提到案,檢方訊後諭知5萬元交保。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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