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前天表示,今年度總預算案還沒過,正值雨季拿什麼錢救災。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昨天回應,依《預算法》及相關規定,總預算尚未通過時,部分法定義務支出、經常性經費及延續性計畫仍可覈實動支;地方政府亦有災害準備金等應變經費,災害防救經費若有不足,仍可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移緩濟急。
行政院表示,行政院去年8月29日就提出完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302天尚未審議完成,其中包含能夠直接拿來救災的災害準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並不在延續性計劃的範疇之內,必須等到中央政府總預算三讀通過後才能支用。
行政院解釋,立法院今年終於將今年度總預算付委審查後,行政院就已經在4月下旬函請各機關執行立法院同意審查時不會刪減的718億新興計劃,不過當中的治水預算,是規劃執行長期的水利工程,不能作為填補災害防救法「例外」移緩濟急的缺口,更不能當作立法院未審完總預算的藉口。
行政院呼籲,防災救災工作迫在眉睫,相關經費資源須及時到位,請立法院儘早審完今年度總預算,才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讓災民與災區早日恢復往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