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太晚借睡沙發!碩士男說服她共睡一床「硬上猥褻」 下場曝光 
女子借助友人家遭猥褻。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聚會太晚借睡沙發!碩士男說服她共睡一床「硬上猥褻」 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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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07:00最後更新 2026/06/23 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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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宜錡

新竹一名女子阿花與阿明為大學同學,然而去年4月5日,2人與其他友人相約新竹市見面聚餐,因逗留時間過晚,阿花在阿明說服之下前往其租屋處過夜,沒想到阿明竟心生色念,對阿花進行猥褻,最終阿花趁阿明不注意逃離住處,向警方報案,而阿明下場也曝光。
根據判決書,去年4月5日阿花至新竹與阿明和其他朋友聚餐,因聚會時間晚,前往阿明租屋處過夜,不過阿花本睡在沙發,經過阿明積極勸誘邀請之下勉強共睡一床,沒想到阿明卻趁機環抱阿花,更觸碰阿花胸部、腰部、臀部。
即使阿花抗拒,阿明仍持續環抱,並將手放在阿花的生殖器附近,進行猥褻;直到阿明不注意時,阿花才趕緊離開租屋處,透過手機向朋友求助,並於2天後向警方報案。
而面對警詢、偵訊時,阿明坦承不諱,經查阿花於警詢、偵訊中指述、證人於警詢中證述情節大致相符,且有車輛詳細資料報表、性侵害案件現場繪製圖、手機畫面翻拍照片及員警蒐證被告網路照片等,足以認定阿明犯罪事證明確。
對此,法院審酌阿明為智識正常之成年人,卻未養成兩性平權、相互尊重之正確觀念,竟為了滿足一己之私欲,對阿花強制猥褻,顯然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尊重,導致告訴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受有相當侵害。
不過阿明坦承犯行,雖表示有調解意願,願賠償新台幣5至10萬元,最終未能與阿花達成調解,法院考量阿明無任何刑事前科紀錄,素行良好,另外考量其碩士畢業,尚在服役,最終遭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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