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調查結果出爐前先被解聘?他再公開分機表叫囂
陳女22日清晨在Threads上公開士林地院內部分機表,上頭列明士林地院人員的姓名、分機、業務內容等資訊,更開嗆:「如果有人敢跟我提半個字個資法,我就問一句,誰保護過我和我家人的個資?」陳女也在留言指出,人民有權利知道自己的案子由誰處理,更喊話所有法務工作人員:「請自己好好對自己案件負好全責,這份是我從審查莫名在奇怪時間被調動去審理的版本。」
陳女也在上午9時半左右再度發文,表示其實非常想公開與幾名同事的對話:「但避免他們活不下去,我忍了一下」,但也強調絕對不會刪除附上分機表資訊的文章:「敢來問半句,我會直接公開對話」、「法院對我狠成這樣不給我時間收東西,我需要怎樣客氣」。不過,由於相關資料涉及法院內部聯繫資訊,院方稍早前也表示,後續不排除蒐證以追究相關責任。
竊聽、侵入辦公區與網路恐嚇
根據士林地院聲明,陳女相關行為最早可追溯至2026年5月21日,陳女當天上午10時11分左右在A庭長辦公室門外,使用錄音設備竊錄室內A、B庭長的私下談話,涉侵害職務秘密。隨後又在5月26日未經許可進入法警長辦公區域、翻動桌上文件,干涉法警長業務處理順序,侵入他人職務領域。
不僅如此,陳女接著在5月30日於Threads上公開發文,內容指稱「身為一個僅次於院長的庭長」、「有閱讀障礙的行政庭長」,並出現「不要不知好歹,我會直接動動手指頭,讓您去死的」等語句,被認定涉有侮辱及恐嚇長官情節,且嚴重損害機關聲譽。
此外,陳女還曾在搭乘公車期間與駕駛發生爭執,並主動表明任職機關及職稱,過程遭乘客錄影上傳社群平台後引發熱議,怎料陳女後來又在網路發文,並以「瘋子紅12司機」等語侮辱民眾,使相關言論持續發酵,再次影響機關形象。
涉恐嚇與個資法案件 已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在相關爭議發生期間,陳女也在5月22日申訴遭6名法官助理及法警長職場霸凌,卻於5月27日自行撤回申訴,因此士林地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依規於5月28日決議不予受理,並認定同一事由不得再行申訴。
不過,陳女又在6月5日再度提出涉及其他法官助理及主管的霸凌申訴,經防護委員會於6月15日召開會議後,決議組成調查小組進一步調查釐清。至於陳女涉犯恐嚇罪、違反《個資法》的部分,目前已檢附事證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院方也在聲明中援引法官助理相關遴聘及管理辦法指出,法官助理除了既定職務外,也包含其他交辦事項,並可依規定申請加班費或補休,相關業務分配都依審判需求及整體人力調度進行調整,並無不合理增加特定人員工作負擔的情形,因此陳女有關「未獲等值補休或加班費」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