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指出,今年2月19日清晨5時47分,平時暫居嘉義車站前地下道的陳姓男子,懷疑張姓男子竊取其金錢與私人物品,雙方在狹窄的空間爆發激烈口角。陳男當場高喊「抓小偷」,隨即引來另外3名街友吳男、邱男與林女圍觀。
陳男等4人對張男展開首波長達40分鐘的凌虐,4人輪流以拳頭、腳尖朝張男頭部與胸部猛力踢踹,張男在毫無還手之力下,數度撞擊堅硬的地下道地板。第一輪暴行結束後,滿身是傷的張男負痛自行爬往地下道他處躲避,試圖求得一線生機。
同日上午8時30分,陳男仍心有不甘,夥同邱男與林女再次找上張男,發動第二波猛烈圍毆。監視器拍下殘忍的一幕,邱男竟以「助跑」方式對著張男飛踢,並將其推倒,導致張男頭部再次重重撞擊地面。這致命的一擊造成張男嚴重顱腦損傷,最終在上午10時19分被發現時已氣絕身亡。
檢方審理後認為,吳男雖參與第一波毆打,但下手較輕,且張男受傷後尚能移動,研判致命傷是由第二波衝突造成。檢方將陳男、邱男及林女3人依涉犯傷害致死罪嫌提起公訴,移審後法官裁定3人均予羈押;至於吳男則另案依傷害罪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