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說想要爸爸…」所長遭女毒蟲撞死 遺孀警察節痛哭:誰來守護我們?
前所長殉職案開庭,遺孀落淚受訪。馮茵攝

「孩子說想要爸爸…」所長遭女毒蟲撞死 遺孀警察節痛哭:誰來守護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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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46:00最後更新 2026/06/15 16:57:47

記者:

馮茵

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於2024年9月執勤時遭毒駕女子陳嘉瑩拖行衝撞不幸殉職,一審經國民法官庭判處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5)日警察節展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劉宗鑫的父母與遺孀均強忍悲痛出庭,遺孀開庭前首度受訪,在鏡頭前聲淚俱下,痛訴年幼孩子吐露「想要爸爸」的椎心之痛。
劉宗鑫遺孀開庭前悲痛表示,高院第2次準備程序庭定在警察節,家屬卻要來開庭,無法和人民保姆們一起慶祝,「我常常跟小孩講故事,孩子看到故事書裡的爸爸媽媽,就對我說『我也想要有一個爸爸』,我聽完心情很難過,卻沒辦法在孩子面前展示,我何嘗不希望先生在我旁邊。」
遺孀邊哭邊說,她每次來開庭,都要重新面對丈夫死亡的事實,「每一次開庭,律師都要幫加害者的權利聲張權利,那請問一下,我們被害者的權利、宗鑫的生命呢,我們一家人被她剝奪的人生...」
「他一個警察穿著制服維護社會治安,卻在執勤的時候,因為加害者拖行又衝撞,把我的先生撞死,卻說這是過失,那以後我們也拖行別人也叫過失嗎?」隨後,遺孀點名陳嘉瑩的律師團,包括曾任最高法院法官的錢建榮、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長、全國律師聯合會祕書長林俊宏,以及廢死聯盟理事高烊輝,痛批「他們可以主張本案是過失致死,連依法執勤的警察面對這樣奪命,都不能以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我們台灣要怎麼相信社會正義的存在。」
面對如此悲劇,遺孀懇請法院維持死刑判決,她認為,「人權很重要,但相信司法正義不會輸給殺人犯的人權,讓社會知道傷害人民的警察,會付出最嚴重的代價。」
最後,她沉痛表示,「死刑判決不只是為了宗鑫,更是為了相信法律的台灣人民,更讓每位警察在守護台灣社會的時候,也會被司法守護。」遺孀受訪時,劉宗鑫父親全程在一旁高舉反毒駕標語,臉上掛著兩行清淚,現場氣氛哀戚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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