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男子阿遠(化名)於2025年5月間擔任陸軍第六軍團步兵第249旅某營某連代理連長,不過他並沒有實際參加2024年8月5日於國軍體能鑑測中心陸軍專校鑑測站舉行的體能鑑測。不料,阿遠竟於2025年5月29日上午10時許,在苗栗斗煥坪營區聯合辦公室內利用電腦軟體「小畫家」及Word,把他2023年度的體測成績單,偽造成2024年度的體測合格成績單。
阿遠把舊成績單上的「鑑測日期」、「單位」、「級職」、「生日」及「鑑測主任簽章」等欄位都修改好後,還讓鑑測官與鑑測主任簽章確認,再把這張假成績單交給步二營人事官。直到某單位長官審查發現異狀,進一步調查後,全案才隨之曝光,並由苗栗憲兵隊移送台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起訴。
苗栗地院審理後,認定「國軍體能鑑測成績單」屬於公務機關依職權製作的公文書,因此阿遠以電腦修改電子檔後列印並提交的行為,已構成「偽造準公文書並行使」,而且阿遠身為現役軍人,卻未按照合法程序處理體測缺席問題,反而投機地以偽造方式規避規定,行為確有不當。不過,法院考量阿遠並無前科紀錄,犯後也坦承犯行,綜合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及犯罪情節,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