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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家車竟靠「阿里山所長好友」身分闖玉山管制區!本人曝「確實認識」下秒急喊冤
坐私家車上山的民眾有男女老少。圖/翻攝自Threads/eunice_0120

4私家車竟靠「阿里山所長好友」身分闖玉山管制區!本人曝「確實認識」下秒急喊冤

有網友近日踢爆玉山登山口竟有4輛私家車持臨時通行證進入塔塔加林道管制區,引發山友質疑「耍特權」,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玉管處調查後認定4車皆不符通行資格,將依法開罰,也釣出保七六大坦承值班員警因誤信「友軍友人」身分而違規放行,將從嚴懲處。不料,後來卻傳出違規民眾是打著「阿里山派出所所長好友」的身分拿到臨時通行證,立馬釣出所長本人喊冤:「我真的沒有!」

玉山管制區遭4私家車闖入!保七稱無長官關說

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上發文揭露,需要抽籤登山的玉山國家公園日前竟有4輛私家車登山,氣得他傻眼怒批:「什麼時候玉山登山口可以開私車來打卡觀光的?」更荒唐的是,原PO致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小隊通報此事時,還被對方回覆稱「這4台車有換證入園」,也讓他不解詢問:「求問山友,什麼時候有新增這條?當我們乖乖給接駁車一趟150的人是笨蛋嗎」、「對於保七說的這些,實在不能接受,警員個人行為,主管都沒有責任嗎?」
20260530坐私家車上山的一名阿伯也向開轟的民眾道歉。圖/翻攝自Threads/eunice_0120
坐私家車上山的一名阿伯也向開轟的民眾道歉。圖/翻攝自Threads/eunice_0120
對此,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玉管處)也說明,經查該案保七總隊第六大隊(以下簡稱保七六大)確有核發臨時通行證程序上的疏失,影片中4部車輛的申請資格,均未符合「玉山國家公園專用道路管制注意事項」規定的核發要件,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規定辦理裁罰,每部車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玉管處將持續與保七六大加強橫向聯繫及教育訓練,落實專用道路審查與通行管理機制,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保七總隊第六大隊也證實疏失,表示葉姓男子一行人於29日下午駕駛4輛車抵達塔塔加小隊門口後,向當天值班的劉姓員警自稱是「鄰近友軍單位的友人」、想申請入山,劉員則基於「單位情誼」擅自核發臨時通行證。保七六大表示,經過查證,確認並無相關單位通知或要求協助換證,劉員也承認是自己思慮不周、判斷疏失,過程無長官施壓關說,保七六大深表歉意,並將召開考績會從嚴懲處。

自稱「所長好友」成功換證闖管制區?所長回應了

不料,根據NOWnews報導,這名葉男是以「阿里山派出所所長好友」的身分索取臨時通行證。對此,劉姓所長受訪時喊冤表示,他完全沒有聯繫塔塔加小隊關說:「這可以調通聯紀錄,我有做我就說,沒做我就坦坦蕩蕩,我沒有跟他們請託關說,我也很困擾!」
不過劉所長直言,多年前確實認識葉男,但2人並不熟,也坦承對方確實曾告訴他「要去塔塔加附近走走」,沒想到所謂「走走」竟會深入玉山管制區。劉所長表示,此次事件也是同仁傳訊告訴他才得知,事前對於葉男一行人「闖玉山」的行程並不知情。
劉所長無奈表示,在阿里山派出所擔任所長的他出於禮貌上都會對外人自我介紹,自然因此認識不少人,但他事發當天其實正好排休,因此根本不知情:「我真的沒有(關說),我現在解釋,不知道大眾會不會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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