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月14日通過本案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涉案的外聘教練松志彬自2018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職期間,深得學生信任,卻利用職務之便與權力不對等關係,在學校宿舍、教室、貨櫃屋、移地訓練住宿點及私家車等處,對多名未滿14歲的學童實施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並偷拍性影像,受害人數高達53人,地方法院一審已就其中90項犯罪行為,判處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之有期徒刑,全案仍持續審理中。
監委調查發現,該校在管理上存在重大失靈,主要有三大結構性漏洞。其一,校方聘任時未落實查核,竟沒發現松志彬早已具備猥褻前科,甚至在教練證逾期後仍違法續聘;再者,校園門禁失能,使涉案人得以長期在校內外多處密閉空間遂行不法;最後認為,棒球隊長期由單一教練高度集權,校方缺乏風險辨識能力,未能察覺學生在深夜、凌晨及校外住宿環境中的高風險處境。
監委強調,台中市教育局對所屬學校的督導流於形式,且案發後未能在第一時間整合心理輔導、司法扶助及社政資源,導致跨學年度的受害學生未能即時獲得協助,確有監督怠失,此案凸顯出目前跨部會資訊整合存在嚴重缺口。為防堵這類悲劇重演,監院強烈建議教育部應與衛福部串接現行查詢系統,研議推動「兒少工作證」制度,在人員進入校園前就啟動預警防線。
針對監察院的糾正,教育局回應表示,案發後已立即解除該涉案教練聘約、納入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並對學校行政疏失人員依法懲處。教育局強調,目前已啟動二、三級輔導機制,由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人員對受害學生進行個別與團體輔導。為痛定思痛,教育局已完成全市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的教育訓練,嚴格要求各校落實進用前後的资格查核;同時,全面檢視外聘運動教練契約,強化行為規範與不適任通報流程。
教育局說明,將持續補助學校辦理性平與兒少保護研習,提升家長與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並要求各校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校園安全自主檢查,配合司法偵辦,全力守護學生安全與受教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