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用力推腳」反抗仍被硬摸 新北才藝班狼師詭辯:她沒拒絕!遭判9年2月定讞
補習班狼師范揚祖偷拍、猥褻女童,遭判9年2月定讞。示意圖/鏡週刊

女童「用力推腳」反抗仍被硬摸 新北才藝班狼師詭辯:她沒拒絕!遭判9年2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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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3:08:00

記者:

馮茵

66歲教師范揚祖在新北市永和區開設才藝班,但他卻利用學生的信任,先後偷拍4名國小女童如廁,甚至不顧一名女童反抗,以手隔著內褲撫摸其陰部,一二審均判9年2月;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9日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范男2014年在永和區自強街開設才藝補習班,負責對外招生、授課等業務,他從2022年開始,潛伏在補習班廁所,持數位相機偷拍4名女童如廁畫面,犯行長達3年。2024年1月25日下午,范男當時躲在廁所裡準備偷拍其中一名女童,女童的弟弟突然經過,范男驚嚇到只好作罷。
女童弟弟在警詢時證稱,他聽到姊姊跟老師說要去上廁所,自己剛好也要去廁所,那時候看到老師拿著一塊黑色的布,用來遮掩廁所門的縫隙,「我走過去時看到老師剛好拿著相機,利用黑布上的洞對著裡面拍,我經過老師旁邊時他嚇了一跳,瞬間恢復站立姿勢,想要把相機擋住。」
除了偷拍,范男還被指控在教室裡亂摸女童係體,女童作證還原受害經過:「他是在未經過同意下摸我的,我感覺很癢、很不舒服,因為我很怕。」她並表示:「他在摸我的時候,我用腳用力推他的腳一次」范男卻無視反抗,持續以手碰觸其陰部滿足私慾,事後辯稱對方未拒絕,沒有違反意願。
新北地院一審依7罪判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2月。二審高院認為,范男嚴重影響被害人的身心健全發展,且犯行手段上具有反覆、惡質性之情形,行為不法程度亦屬嚴重,加重改判10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判回9年2月,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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