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討論《醫療法》修正法案,藍綠白黨團均提出版本,國民黨版本主張,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每3年檢討1次;民眾黨則堅持成立中央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委員人數為9至11名,並規定護理相關專業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全體委員人數的2分之1。
立法院長韓國瑜上午召集三黨團協商,協商後的版本,可決定護病比的「諮詢委員會」護理師代表比例,從2分之1下修至3分之1。協商結果出爐後,一度讓護師工會、全聯會等護理團體怒衝立法院抗議,力推修法的邱慧洳也在一旁痛哭,國民黨團接獲陳情後也立刻修正動議,取消設置委員會。
而在民眾黨團版本表決時,國民黨立委皆未投票,最終以贊成8位、反對51位,版本未通過;國民黨團版本表決時,邱慧洳仍含淚投下同意票,最終以贊成60位、反對51位,通過國民黨團版本。
根據三讀條文,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之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之維護及勞動權益之保障定之,並每3年檢討1次,必要時,應調整之。
三讀條文也指出,首次規範於設置標準之三班護病比標準,以民國113年3月1日施行之三班護病比標準為準。
此外,立法院也同步增訂《醫療法》第102條之1修正條文,明定違反相關規定者,地區醫院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區域醫院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醫學中心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屆滿一年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