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惡雇主全身而退…女移工遭凌虐斷牙、蒸氣毀容!法院認定「舊疾」脫罪
天母惡雇主夫妻凌虐外籍移工,被害人逃出後在臉書曝光兩夫妻犯行,並在移民署陪同下提告。鏡週刊

天母惡雇主全身而退…女移工遭凌虐斷牙、蒸氣毀容!法院認定「舊疾」脫罪

發生在台北市天母知名豪宅「天母傑仕堡」的印尼女移工遭虐案,原本被控涉嫌長期施暴導致移工雙耳失聰、牙齒斷裂的雇主李男、楊女夫妻檔,歷經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後,士林地方法院更一審宣判。法官採信醫療鑑定,認定無法排除移工聽損與「舊疾」相關,全案因此由重罪降為普通傷害罪;因兩夫妻已支付100萬元和解金換取撤告,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檢方起訴及更一審判決內容,印尼籍移工A女(化名)自2021年4月起受僱於李男夫妻,兩人僅因不滿A女工作表現,自同年12月起沒收A女手機,展開長達半年的「酷刑式」施虐。
檢方調查,李男多次徒手或持舀湯杓、鍋鏟重擊A女,妻子楊女則幾乎每日都毆打A女,也曾動用高跟鞋毆打、猛力腳踩頭部,拉扯頭髮拖行; 兩人曾合力以燙衣服的熨斗蒸氣灼傷A女,或持吹風機近距離強吹其口部,並朝身體潑灑滾燙熱水;
A女期間多次逃跑都遭李男夫妻抓回,直到2022年6月13日李男夫妻入睡,A女再次逃離天母傑仕堡社區住處,尋求路人協助才成功脫困。最終診斷出上排牙齒斷裂、嘴唇攣縮變形無法閉合、右眼白內障、耳聾、耳朵變形、耳膜破裂,甚至無法戴上口罩,傷勢慘不忍睹。

醫學鑑定成救命符:左耳失聰非「打出來的」

本案纏訟多年,一審原審酌李男夫妻已與移工以100萬元達成和解並獲撤告,判決公訴不受理;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醫院鑑定指移工聽損「原因之一」包含急性感染,原審未細究耳疾是否因長期受虐、未積極治療而惡化,撤銷原判決,將傷害致重傷部分發回士林地院更審。
更一審爭議核心之一在於,A女「左耳極重度聽力損失」是否構成刑法重傷罪?更一審法官追查A女過往醫歷,發現她在2016年間前往花蓮耳鼻喉科就診,當時已被診斷出「左耳慢性中耳炎」。

傷勢「未達毀敗」 重罪降格輕罪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鑑定指出,A女的左耳膽脂瘤已佔據中耳及乳突腔,聽小骨鏈完全消失。院方意見認為,若是外力毆打或潑灑熱水,應導致「急性」受損,但A女的病徵屬於「慢性」長期感染。
法官認定,A女因失聯移工身分,在台期間完全不敢就醫,導致舊疾惡化至重傷程度,因此無法排除是自身疾病所致,依「罪疑唯有利被告」原則,難認與被告施暴有完全的因果關係。
其餘傷勢部分,A女眼角膜雖曾遭灼傷,但經萬芳醫院治療後,雙眼視力均恢復至1.0;牙齒與咀嚼部分雖有三顆牙齒斷裂、功能喪失,但台大醫院鑑定認為透過植牙或假牙贋復即可恢復部分功能,屬於「減損」而非「毀敗」,未達重傷標準;至於嘴唇雖因疤痕攣縮無法閉合,但鑑定也認為不屬於刑法定義之重傷。

100萬和解 雇主逃過牢獄之災

由於更一審將案情定調為「普通傷害罪」,依刑事訴訟法屬告訴乃論,法官審酌,被告李男、楊女已於2024年3月與A女達成和解,當場交付新台幣100萬元賠償金。A女取得賠償後,具狀撤回告訴,士林地院據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雖兩夫妻在法律上全身而退,但本案也映射部分台灣雇主對待外籍移工畸形的主僕觀念,以及對基本人權的野蠻踐踏。A女在台遭受的酷刑凌虐與身心創傷,絕非區區100萬元和解金便能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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