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開庭,陳之漢全程委託律師答辯,辯護人認為,檢方提示的證據內容,陳男在談論藍白合、下架民進黨等議題以及對於中央社有關「共軍斬首打擊」相關新聞的評論,且他的身分只是一般人,在客觀上沒有實施的可能。
此外,辯護人也提出函詢國安局,是否在陳之漢的直播之後,對於總統賴清德的維安層級是否確實有所提升,以此佐證賴清德因其相關言論而感到「心生畏懼」,進而達成恐嚇危安罪的要件,且檢舉人疑為與陳男政治立場敵對之人,證據力有待商榷。
不過檢察官認為並無函詢國安局的必要,因為是否確實提升總統維安層級以及被害人是否感受到害怕,並不影響恐嚇犯行者的主觀犯意,因為恐嚇罪屬於「惡害告知」,並不是被害人的「膽量測試」,陳男言論主觀上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以及恐嚇公共安全的惡害告知足生損害於被害人與公眾而心生畏懼。
庭後陳之漢受訪,強調自己很尊重檢察官,但在賴清德統治之下,司法變得很誇張,並針對檢察官在庭上以簡報陳述起訴要旨等內容的行為是在「表演」,並反問:「我實在不知道他在表演什麼,有聽說過準備程序就在放影片的嗎?」
陳之漢強調影片內容均是與網友的對談,就是「一問一答」,但檢察官卻說自己危害台灣人民、違反憲法、恐嚇公眾、意圖顛覆、武統台灣,本來從(恐嚇)一個賴清德,變成危害台灣民眾,還說自己意圖讓大陸武統台灣、顛覆憲法,痛斥:「這到底什麼狗屁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