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邱軍與女友及友人於基隆某餐酒館飲酒作樂,席間飲用約5公升生啤酒及多杯小米酒。未料其竟在酒後於凌晨4時許駕車上路,行經信一路時失控撞上在路邊休息的2名計程車司機,造成李姓司機重傷,經搶救7天後不治身亡。
更引發爭議的是,邱軍肇事後未即時報警救援,反而駕車逃逸,直至案發2天後才到案說明。偵辦期間,邱軍起初否認酒駕,直至羈押後才坦承犯行,態度反覆引發外界撻伐。檢方於2025年5月5日偵結,依不能安全駕駛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嫌提起公訴。
庭審時,檢方指出,邱軍事故當下雖曾短暫靠邊停車,但面對另一名計程車司機敲窗示意時,竟加速離去並闖紅燈逃逸,事後還急聯絡車廠處理肇事車輛,企圖掩蓋事證,犯後態度惡劣。
法院審酌邱軍酒駕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且肇事後逃逸、未積極救助傷者,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考量其犯後態度與情節,依法從重量刑,判處合併10年有期徒刑。
庭後邱軍面對媒體鞠躬致歉,坦言「做了很多對不起粉絲的事情」,表示願意承擔責任,並稱將持續與被害人家屬尋求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