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法庭影像被批「閹割版」 北院駁:證人證述依法不得公開
柯文哲案法庭影像公布後引發論戰,北院發布新聞稿釋疑。民眾黨提供

柯文哲案法庭影像被批「閹割版」 北院駁:證人證述依法不得公開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遭判刑17年,台北地方法院31日上架本案言詞辯論、宣判影像,促起熱烈討論,也引起外界「選擇性公布」的質疑。對此,北院今(1日)發布新聞稿澄清,言詞辯論前的證人證述內容屬調查程序,依法不能公開播送,並非個案裁量或選擇性決定。
北院公開播送影像上架後,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質疑,司法院公布的影像並非全程直播,而是經過剪輯的「閹割版」,言論引起支持者響應。
對此,北院今日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證人交互詰問、勘驗等,屬證據調查程序,依法即不在公開播送之列,此係法律明文的限制,並非個案裁量或選擇性決定。
北院還說,法院公開播送的法庭錄音錄影,是涵蓋2025年12月15日至同年月24日的全部言詞辯論程序,以及今年3月26日的裁判宣示程序,除了端木正之外,其他都是完整呈現,未經任何事後剪輯。至於外界所指言詞辯論前的證人證述內容,因屬證據調查程序,依法不得公開播送,自不在本次公開播送範圍內,並無所謂選擇性公布或刻意遮掩的情形。
最後,北院表示,法院理解社會各界對司法透明的高度期待,將持續精進對外說明機制,以促進社會大眾對司法程序及相關制度的理解,並在依法保障訴訟權益與維護程序正義的基礎上,穩健推動司法公開與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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