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發現,豐康畜牧場自今年1月10日起出現大量雞隻死亡,場主雲晉彬為規避合法清理成本,竟指使員工並夥同顏姓地主,將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染疫雞屍共2,359隻分別就地掩埋、運往苗栗後龍鎮私人土地回填,甚至隨意拋棄於大排水溝出海口。此舉不僅造成環境污染,更引發大規模疫病擴散風險。
更令查緝人員震驚的是,雲晉彬自1月21日起明知疫情擴散,仍隱匿不報,甚至出現「同一台貨車同時裝載斃死雞屍與新鮮雞蛋」的離譜行為,完全漠視食安規範。案發期間,該場仍透過社群平台對外販售風險蛋品,獲利7萬5,820元,衛生局清查,已有超過7,000台斤風險雞蛋流入台北、苗栗、台中等地的餐飲業及農會。
台中市府日前已於第一時間撲殺場內5,000隻雞隻並全面消毒。針對行政違規部分,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畜牧法》開出最高額度共115萬元罰鍰。
地檢署強調,雲男身為負責人,為私利無視公眾健康,動機惡劣,且顏姓地主事後配合度不佳,均建請從重處斷,而李姓員工因曾力勸通報,且犯後態度良好,建請從輕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