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沒發紓困金!嘉義男影射鄉長「入私囊」 中埔鄉長李碧雲捍衛清白開告
中埔鄉民沒領到紓困金,臉書發文影射錢進了鄉長口袋,鄉長李碧雲提告名譽受損。翻攝李碧雲臉書

不滿沒發紓困金!嘉義男影射鄉長「入私囊」 中埔鄉長李碧雲捍衛清白開告

嘉義縣已有10個鄉鎮近年以振興金或紓困金名義,普發2000元至6000元不等現金,然而中埔鄉公所採取建設優先政策,未規劃發放現金,引發部分民眾不滿。一名40多歲男子疑因領不到錢,在臉書發文影射錢進了鄉長口袋,中埔鄉長李碧雲認為名譽受損,上個月初提告,嘉義縣中埔警分局已將該名男子依公然侮辱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一名居住於中埔鄉的40多歲男子,今年初在個人臉書公開批評鄉長李碧雲,內容不滿中埔鄉沒有比照其他鄉鎮發放振興金,暗示建設經費流向鄉長個人口袋,影射性極強,下方也有網友留言附和,使用貶損人格之字眼。
中埔鄉公所表示,民眾應就事論事,而非以不實言論抹黑首長、詆毀名譽。為捍衛清白並讓民眾為言論負責,鄉長李碧雲2月6日以個人名義對發文男子及一名留言網友提起訴訟。
中埔分局受理案件後掌握涉案人員身分,傳喚發文男子到案說明後,隨後刪除相關內容,警方調查認定其言論涉及公然侮辱,已將案件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另一名留言附和的網友,目前尚未到案。
中埔鄉公所表示,現階段正推動多項重大建設,為避免經費排濟,才未規劃普發現金。警方強調,民眾理性評論公共事務是受憲法保障,但若以抽象辱罵、污衊性字眼進行人格攻擊,足以影響他人尊嚴,則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網路非法律真空地帶,言論自由不得無限上綱。

延伸閱讀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