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鄭員等人以詐欺現行犯逮補該案張姓嫌犯,但在訊問棄屍地點時,張嫌不願供承案情,因此隔日下午,鄭、王、張等3人,將張嫌帶往刑大備勤室內,以鋁箔紙包張嫌的頭部,再以「倒栽蔥」的方式,用腳鐐將其吊掛在床邊樓梯,再對其毆打凌虐,還要求張嫌開口唱「我甲你攬牢牢」等歌曲並錄影。
同月9日下午,另名遭拘提的吳姓嫌犯,也遭鄭奕賢、張君毅和吳姓偵查佐帶到備勤室內,以黑色頭套包住頭部,強逼對方下跪並唱「完了完了 芭比Q了」等歌曲,期間眾人還徒手打擊、腳踹對方頭部,過程也用手機錄影。
檢方認為,鄭員等人身為刑警,卻將卻將國家授予公權力轉化為私慾洩憤或威嚇人犯的暴力工具、在代表國家法律權威的機關備勤室內凌辱無力反抗的人犯,行為已經不是單純職務違失,是對人性尊嚴極端蔑視,此等行徑與文明法治國家警察形象完全背道而馳。
檢方痛斥鄭員等人的犯行,不僅戕害個別被害人,更嚴重撕裂社會大眾對警察體系信任,使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懷疑,若不嚴懲無以昭炯戒,並警惕廣大基層警員應嚴守合法調查程序事項,偵結後依《刑法》公務員對人犯施以凌虐罪起訴。
此外,針對眾人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惡性極重且只坦承部分客觀事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求處鄭奕賢、張君毅2年以上徒刑;王順賢犯案情節較輕,建請量處1年6月以上徒刑,而吳姓偵查佐則犯案情節較輕,且受制學長學弟制環境下受不良習氣、無法勇於反對,若於審理時坦承犯行,則審酌量處適當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