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婦狂飆車!撞死蘋果公司高層一家四口 竟然免坐牢
8旬老婦狂飆車112公里,撞死4個人,被法官判不用坐牢。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8旬老婦狂飆車!撞死蘋果公司高層一家四口 竟然免坐牢

美國舊金山2024年發生一起車禍,撞人的轎車時速達每小時70英里(約112公里),撞上蘋果公司一名高層、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而肇事的駕駛是一名8旬華裔老婦人Mary Fong Lau。此案件20號審判出爐,撞死四個人的老婦人竟然不用坐牢,讓死者家屬都氣壞了。
綜合外媒報導,2024年3月16日,蘋果高層男子和妻子打算帶兩名分別年僅1歲和3個月大的兒子前往舊金山動物園。他們在West Portal圖書館外面的Muni車站等巴士時,被一輛高速駕駛的汽車撞倒,導致一家四口死亡。
涉案的80歲華裔老婦人Mary Fong Lau被起訴四項涉及車輛的過失殺人罪,她自己則是對控罪不予抗辯。負責審理本案的法官Bruce Chan,判處老婦人200小時社區服務及6天監禁,緩刑2年,同時在緩刑期間及之後3年,撤銷老婦人的駕駛執照。但是,因為6天監禁是被捕後被扣留的日數,因此老婦人不需要再額外坐牢。
法官表示,本案未上升到重大過失的法律標準,老婦人沒有賽車或非法飆車,駕駛期間沒有因發短訊而分心,事故發生時亦未受藥物或酒精影響。同時法官表示,有醫療記錄顯示,監禁老婦人的話,會危及她的健康,並面臨被其他囚犯欺凌的可能。
法官認為被告的年紀、有悔意,以及過去沒有犯罪紀錄,都是輕判的原因,而且法官還駁回了居家監禁,認為這等於是對一名80歲老婦人裝上電子腳鐐,但是要求老婦人支付美金6萬7400元(約新台幣216萬元)作為賠償死者家屬用。
法官的判決讓提起起訴的檢察官和死者的家屬相當不滿,判決並沒有彰顯公義,老婦人沒有為奪去四條寶貴的生命而負上任何責任。死者的弟弟則認為,不管肇事者的年齡多大,在法律面前都應該受到公平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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